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6-8 14:35 编辑
2020年2月1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因此,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势在必行。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野生动物呢?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认识,厘清关系。
1. 要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发展人工繁育与发展国民经济的关系
积极保护野生动物,大力提倡人工繁育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可以补充扩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为人类提供食品资源,给制药、食品工业提供原材料。有的可以出口,换取外汇,帮助解决城乡人员就业,加速农村脱贫致富。还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群众休闲观赏乐趣,陶冶情操,增加幸福指数。
2. 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我们在2010年6月就提出“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并明确指出:对于野生动物,发展人工养殖就是最好的保护。
3. 要正确理解野生动物与“野味”的关系
何谓野生动物:按照国际上的定义,是指“所有非经人工养殖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
什么叫野味:一般泛指可供人类制成美味佳肴的非人工饲养的飞禽走兽。在我国,食用野味历史久远,一般认为始于新石器时代。野味有陆生野味和水生野味之分。野味的材料来源于野生动物,但并非意味着所有野生动物都是野味,都可供人食用。经过人类养殖、驯化的野生动物,虽然仍保留着野生祖先的生物学特征,但其生活习性、肉质、营养都向“家养”方向发展了。因此,人工养殖的动物就不能再充当“野味”。
4. 要正确弄清野生动物与人工繁育种群的关系
野生动物存在已久,人工驯养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人们将狩猎来吃所剩的幼禽幼兽等豢养起来,逐渐驯化成为今天的家禽家畜。这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和积累了驯养野生动物的知识和经验,为我们开展人工繁育奠定了科学基础。
现在,我们人工养殖的水生、陆生动物,虽然在形态上保持野生种群的特征,但数量上成千上万倍的增长,成为有些野生种群的来源补充,挽救了一些濒危物种的灭绝,使它得到了新的繁衍与发展。
农业农村部农办渔(2018)78号文件中明确了人工繁育种群与野生动物的关系:人工繁育种群不再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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