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983|回复: 0

[财经] 发改委等四部门出台管理办法:为三大主粮储备救灾农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25 22: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部门出台《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


  为三大主粮储备救灾农药


  储备粮、储备肉、储备油……国家还有哪些储备?近日,为建立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制度,保障粮食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用药需求,做好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遵循企业储备、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运行原则。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中央财政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对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给予资金补助。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利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采购农药时,应优先采购国家救灾储备农药。


  储备什么样的农药?《办法》明确,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品种选定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常规农药与新型农药相结合,主要用于满足年度重大突发病虫害防治用药需求,并兼顾多年不遇非常见重大突发病虫害救治用药需求,国家救灾农药年度储备时间为12个月。针对三大主粮(小麦、水稻、玉米)作物重大突发病虫害防控需要及发生趋势预测,由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提出年度具体储备品种意见。


  承储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办法》提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承储企业兼顾大型农药生产、流通企业,应具备5项基本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具备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二是实缴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3000万元人民币;三是近3年每年农药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四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环保要求,具有与储备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五是银行信誉优良。


  储备工作如何落实?《办法》指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根据形势变化,确定国家救灾农药储备规模。农业农村部确定储备品种及形态,组织选定承储企业,下达储备计划及动用指令。供销合作总社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承储企业选定、事中事后监管、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楼主热帖
[看大杂烩] 论拍照角度的重要性,原来美女的照片都是这样
[看大杂烩] 大家以后小心了,千万别坐在门口了
[休闲生活] 盯上肠道的“减肥”险招
[休闲生活] 让健康成为新时代家风
[热点资讯]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 探望权
[热点资讯] 五大平台及相关主播向消保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