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7-22 11:09 编辑
近年来,汕尾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分阶段分批次分层次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我市排名粤东片区第一,2019年更是吸引了兄弟市近500多批次2万多人到汕尾市观摩学习。
但是,目前汕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抓,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坚持规划先行,完善镇村规划“顶层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
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市上下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工作推进机制。
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和末位约谈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要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作用。
完善镇村建设服务管理“顶层设计”。从市一级层面高位谋划镇村建设,理顺好县、镇、村在镇村规划、土地(含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与角色定位,避免农村城市化,突显农村特色,留住乡愁。
做好镇村规划编制工作。镇村规划要重点突出墟镇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各镇人口状况、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历史文化底蕴,做好墟镇控规和详规,体现各美其美。坚持镇村规划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要避免“一届政府一个规划”和“一年一小改,三年一大改”的现象,建议借鉴河南省郑东新区的经验模式,将确定下来的镇村总体规划通过人大立法,明确镇村规划的法律地位,在镇村发展中坚持规划先行、依规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镇村发展的长远、稳步、规范。
此外,我们还要坚持强化保障,夯实基础,为基层工作创造条件。要强化政策供给,及时配套出台相关操作性强、有指导性的地方政策,切实为基层解决“人、财、物”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同合作以及治理项目的系统融合,特别是发挥各级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吃透上级政策,尤其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业务指导,以打消基层干部的思想顾虑。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及时到位,确保乡镇有足够的工作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