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0-7-28 01:55 编辑
海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的通告海公通字[2020]60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决战决胜专项斗争,全力推进“逃犯清零”行动部署,强力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海丰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对下列23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进行公开悬赏缉捕。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1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1~10万元(有与我局之前其它悬赏通告重复名单的,以此份悬赏为准)。海丰县公安局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信箱地址: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516400)
举报电话:110、0660-6606899、13184886888(林警官)
海丰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