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深圳市中立伟烨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海丰安康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5日取得了海丰县环境保护局给予《关于海丰安康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函[2018]377号)同意项目建设。海丰安康精神康复医院于2019年1月取得了海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的《关于同意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函》,更名为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海丰安康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年6月取得了《海丰安康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现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活动区、办公区、住院部等。项目设置临床科室包括: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共设置病床69张,职工40人,门诊人流量为80人/天。 现根据市场发展及节约成本的需要,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本改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二期预留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并将现有项目1栋综合楼功能改为办公宿舍用途,原病房、门诊等全部搬至二期预留用地。二期预留用地设有1栋6层康复楼,建筑面积为8925.3平方米,其中一层为门诊、病房、药房和食堂,二层、三层为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活动室和值班室等,四层、五层为行政办公室,六层为电梯井及消防水池。本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600张床位,门诊人流量新增80人/天。 敏感点:圆墩村、下关后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东镇赤岸桥东侧一公里处324国道旁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10286212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佛山市正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 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 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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