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1年春运于3月8日结束。我市春运顺利收官,彰显汕尾担当。早在春运开始之前,为做好春运安保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有关部署要求,紧盯各个重要节点,狠抓关键措施落实,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平安顺利。
春运期间(1月18日至3月8日),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8562人次、警车16534辆次;受理交通警情3907宗,其中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5宗、轻微道路交通事故2164宗、简易事故820宗。全市共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539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274宗,酒驾542宗(其中醉驾69宗),十类重点违法152宗,全市公路、城镇道路、高速通行秩序良好,辖区没有出现“5公里以上拥堵路段”。
市交警支队于1月27日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地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以客运站周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等为重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一摩托”“营转非”大客车等8类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贯穿春运始终,实行精准打击,对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清理安全隐患。一方面,大力清理重点车辆隐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歼灭战”,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全面清理道路设施隐患。联合交通部门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农村道路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模糊等问题。特别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对已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措施,敦促尽快落实整改。对安全隐患大、一时无法落实整改的,立即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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