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21-3-18 22:27 编辑
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为规范商品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关于全面规范明码标价的通告》,明确提出了明码标价的有关事项及查处规定。 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也是我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是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我市在全面推行商品明码标价,规范市场管理工作工作中,要做好下面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实地检查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明码标价的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明码实价、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具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职能及服务性收费职能单位是否制定相关的价目表、公示栏,是否在办公和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制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检查各市场主体经营业户是否按照要求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同时,执法人员对明码标价内容进行实地指导,要求经营业户降价商品或提供服务减少收费项目,且降低收费标准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政府主管领导把负有对市场明码标价督查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定期不定期对市场明码标价开展督查工作,查处违规商家,规范市场管理。 3、严肃查办案件。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特别是对利用标价进行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除责令限期改正以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通过电视媒体进行通报。 商品明码标价,是诚信经营的行为,应该成为常态化,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明码标价的规范管理,主动作为,以明码标价,促诚信经营,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他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在汕尾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物价稳定的良好局面,助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
写于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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