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中学财务主任,居然可以贪污作业本费等118.4万、挪用公款20万…还有这样的贪污,真的是匪夷所思。
2021年,4月2日,某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某七中学原财务主任、某实业公司印刷厂原厂长李杰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一、贪污罪。 2012年5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李杰利用担任某实业公司印刷厂厂长、某中学财务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列支出、截留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收取的校内作业本费、印刷费118.391943万元据为己有。
二、挪用公款罪。 2014年12月,被告人李杰利用担任某实业公司印刷厂厂长的职务便利,将管理的公款20万元转入个人证券账户购买股票 。2016年9月,李杰将19.995万元公款予以归还。
六年后,被告人李杰于2020年11月6日到县纪委监委投案,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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