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统一后的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在参保缴费方面,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将按照同等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纳0.5%。在享受待遇方面,失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也将按照相同的条件和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执行。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较一次性生活补助保障时间更长,待遇水平更高。
在失业保险金的核定上,用人单位在2021年5月1日前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个人还未享受待遇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期限将视同为个人缴费期限,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办法、支付标准和领取方式与城镇职工相同。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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