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治理难度大,它已不是农民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如不及早重视,防范和治理,将会造成比现在城市生态环境更复杂、更有害、更难治理和恢复的被动局面。
首先,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强化和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个环保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各级政府和村组要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其次,以政府支持为主,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切实加大农村环保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应每年安排一定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二是采取政策倾斜,对于环保类项目及其他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优先考虑资金补助。三是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办法,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种类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第三,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和改变,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认真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第四,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逐步设立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在乡镇政府建立环保检查员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第五,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现代高效清洁生产农业模式。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倡导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建立“资源-产业-再生资源”的新经济模式,以彻底改变“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直线、单向流动的传统经济模式,从而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从源头上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实现城市与农村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