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谈临时停车位,也就是路边画着的一个一个的停车位被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占据以及杂物堵塞以私用的那点事。
我不知道这种抢占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得到默许的,但是我知道临时停车位根本就不应该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更不能使用杂物等物品堵塞,把心仪的临时停车位占为己有!这样的行为不仅仅违法而且不地道、不道德、不文明,十分无耻,是社会的悲哀,更是家族、祖宗的低贱表现。
随着汕尾经济的发展,汕尾的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如今临时停车位数量十分紧张,但是还有一些人出于无知和自私,他们把自己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哪怕已经在不远的地方有规划了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甚至三轮车的临时停车位,他们就是不停,非得把那些车辆停放在汽车的临时停车位上!他们的理由很牵强,你可以停靠我也可以,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嫉妒别人开小车的心理以及怨恨自己无能开小车的怪异心态才说得出那些既可悲又可笑的话来。这种心理实在幼稚和无耻。阻碍了别人正常停放车辆,心理扭曲就是这么变态,这是家族的耻辱!
更可悲的是在汕尾有一些人把杂物堆放在临时停车位上,阻止别人停放车辆。以此抢占车位让自己或者家人的车辆停放。在红电花园小区西面那条凤湖路,这样的行径比比皆是。我就想问一句了,那些临时停车位,是某些人私家的吗?既然画出临时停车位,难道只负责画不负责管理的吗?临时停车位是停放非机动车以及杂物的?这些自私自利的行径到底有没有人或单位去管一管的?到底有没有规定或者法律法规去处理的?
究竟是无权限管理还是不愿意管理?又或者不敢管理?懒得管理吗?我看应该未必吧?僵尸车都能弄走,那些非机动车强占临时停车位就不能拉走?那些堆放杂物在临时停车位的人就不能以治安处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约束?有人把店里的东西摆了出来都可以被没收,那些杂物、自行车等物品放在临时停车位,难道就不敢没收?岂有此理!
所以,应该管理的,请尽快、认真地管理,不要让社会上那些自私自利的行径祸害了整个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