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8-22 10:35 编辑
为了强力推进 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 彻底解决涉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陆丰公安再出 硬招!
第一大招:“天眼”抓拍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 没有遇到交警就没事?別太天真了! 陆丰公安利用“天眼” 智慧视频监控系统 抓拍违法行为 通过人脸识别系统 从而使交通违法人员尽收眼底 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将 逃不过警方的“天眼”!
无论是驾驶或是乘坐摩托车 都必须佩戴头盔 别妄图混入车流中 警察蜀黍照样识别出你的脸
不戴头盔、超载、无证驾驶被“罚” 他们都提前“尝鲜”了
8月20日,陆丰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效能,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三名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人员。
#1 时间:8月17日16时41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王海尧(男,39岁,陆丰甲子镇人)
#2 时间:8月17日16时4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郑粤聪(男,25岁,陆丰甲子镇人)
#3 时间:8月17日13时2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 违法人员:肖李慧(女,36岁,陆丰甲子镇人)
目前,陆丰市公安局分别对王海尧、郑粤聪、肖李慧处以罚款 ,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第二大招:最严厉的曝光模式 陆丰交警将通过电视、网络媒体 户外LED大屏幕等 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 全面曝光
你的“光辉形象”还会 生成海报 张贴在街头巷尾 被过往的行人一览无余
第三大招:宣传劝导模式 陆丰市公安局设置46个 劝导岗点 在辖区主次干道、路口 开展交通安全劝导 对轻微交通违法的人员 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让违法人员充当劝导员代替罚款处罚
在此,我们奉劝屡教不改者,别在您精彩的人生中留下不光彩的一页。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我市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驾驶摩托车请牢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来源:陆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