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有8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还有1项预计2020年能够圆满完成。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必须毫不放松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筑牢绿色根基。
我们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分析研判,按照“一事一办、一案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推进,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不折不扣做好交办案件的办理及整改工作;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施工图和时间表,确保一抓到底、整改彻底。
我们要坚持举一反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排查生态环境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领域,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我们要聚焦民生关切抓好整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效果的标准,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各项整改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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