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汕尾。以前的汕尾,有些人以为“拳头”大就可以任所欲为,横冲直撞。现在不行了,现在的汕尾,已经是省级文明城市,也正在向全国文明城市发展,而且依法治市的观念正在深入到千家万户。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还有人依然想我行我素的话,那么,迎接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话说当前疫情防控正在关键时期,可仍有人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欲不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医院,甚至撞倒医护人员。
比如,在9月12日,黄某(男,35岁,陆丰市人)进入汕尾市人民医院住院部时,不听医护人员劝阻、不戴口罩直闯“预检分诊”岗位,并撞倒医护人员,造成一名医护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汕尾市城区公安机关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处置。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黄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活该!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广大群众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法治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同时,公安机关也将继续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即使不是抗疫时期,作为一个公民,也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否则的话,舆论哗然谴责你,法律责任落实你,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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