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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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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6 12: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9-26 14:59 编辑

犯罪嫌疑人陈海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海丰县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0660-6626982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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