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11-6 09:58 编辑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违规吃喝歪风,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按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从严把握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变相违规吃喝,禁止利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招待所、疗养院等场所违规吃喝,禁止超标准装修单位内部食堂或在内部食堂配备娱乐设施;严禁相互宴请,禁止在换届选举、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召开会议等期间搞相互宴请。
严禁在工作中接受宴请,禁止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确因工作误餐,需在食堂就餐的,应安排简餐,不得提供烟酒。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或名目接受下级机关、事业、企业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或报销用餐费用;严禁使用公车参加任何性质的私人宴请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餐饮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严禁在餐饮等公共场所发生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整治违规吃喝歪风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肃“四风”的重要方面,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市委严明纪律规矩、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韧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顶风违纪、违规吃喝问题在少数地方、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时有发生,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必须持续用力加以整治,坚决杜绝违规吃喝问题,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违规吃喝之风,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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