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11-9 08:59 编辑
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抓住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机遇,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艰苦创业成为高收入人群。在高收入人群的创业带动下,更多中低收入人群有了致富的可能。虽然当前高收入人群的规模在不断增加,而且增加速度较快,但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绝不能以消灭富人的方式来换取收入差距的缩小,而是要在“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方面多出政策实招。
一是理性用好税收政策工具。当前,对过高收入的标准尚没有统一的共识。从政府调控方式看,税收是调节过高收入的主要手段。必须理性用好税收政策工具,首先要对各个收入群体的税负作出全面评估,在总体不增加或者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的基础上,加大对过高收入的税收调节力度,比如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研究出台“过高收入税”等。
同时,努力改变直接税比重低、间接税比重高的局面。当然,税收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在全面评估税制调整效应的基础上,循序渐进推动改革,真正用好这一政策工具。
二是努力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第三次分配在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与再分配不同的是,以慈善为主要实现形式的第三次分配是参与方自愿、主动进行的。
当前,高收入群体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不如预期,需要认真反思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和配套政策,一方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慈善是高尚事业的共识,让广大高收入群体以做慈善为荣;另一方面要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更为优越的环境,结合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的配套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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