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1-12-26 10:56 编辑
缺钱,是农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对于农民来讲,由于缺抵押物,所以更难缺得抵押贷款,这给农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试图降低种粮农民的贷款门槛,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往往随意自定要求,一些国家定位为为农服务的金融机构也“改弦易辙”,沉下基层服务农民的金融机构很少。例如原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都改变名称为农商银行,服务于涉农企业或者城镇非农项目。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更是直接针对项目的资金多,小农户贷款少。
国家应允许农民之间成立专门的农业资金合作社,通过区域间农民内部的资金互助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或者成立专门的农业小贷银行,通过项目评价、信用评估等发放涉农贷款,而对于种粮农民等可以提供政府信用担保来实现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针对农民反映的“贷款难”问题,我国政府将采取三大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因为农村信用社网点比较多,跟农民比较接近,了解农民。最近,中央和国务 院也决定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小额贷款中的作用。
第二,简化银行和信用社的手续,降低门槛,让更多农民能够得到贷款。
第三,扶贫工作机构或者政府在组织产业化经营、组织民营合作经营组织中为农户提供担保贷款。这些组织很重要的 保证是担保回收,所以能够通过有效组织的形式让贫困农户得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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