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关系民生大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法律的指引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药品保障。
在这方面,最近两年来,汕尾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贴近群众关切,善于从基层的监管工作中发现和总结新鲜经验,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因此,12月28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2021年度药品‘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事故,全市药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在疫情防控药品监管上,今年全市共检查疾控中心17家次、疫苗接种点208家次,完成全覆盖专项检查;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累计收集购药登记信息43万条,在线上报疫情线索558条,全市检查零售药店1985家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进行了严肃查处;开展口罩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抽样生产企业4家次、经营使用单位5家次,抽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及医用防护服合计12批次,实现了辖区内注册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全覆盖抽样。
在日常监管上,汕尾市一是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今年来,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413家次,发现违规单位158家;核查特殊药品流向85批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今年来,全市共抽检药品623批次(含防疫相关药品65批次),检出2批不合格,已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抽检医疗器械41批次、化妆品8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全市共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4134例。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23宗(其中移交公安机关1宗涉嫌销售假药案件),罚没75.86万元。
在监管能力建设上,目前,汕尾市食药检所药品检验能力已扩大至131项,已100%达到市级标准;化妆品检验能力已扩大至197项,达市级标准85%。
此外,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播放宣传视频350多条次,派发张贴宣传资料40000多份,提升企业主体和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共同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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