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野外违规用火,全民共护绿水青山
2022年1月1日晚6时,我镇综合执法队值班室接到举报电话,发现水唇村某处山脚下有村民燃烧田草,综合执法队第时间赶往现场将火扑灭,并将该村民杨某某带回执法队做笔录,虽未造成森林火灾,但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水唇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0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冬春草木干,严防火烧山。林火可防,重在宣传。请各村(社区)吸取此次教训,及时宣传到户,提高大家用火防火安全意识,也请广大群众监督,发现火情立即上报,维护你我安全,共建和谐家园。
陆河县水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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