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1-8 11:21 编辑
长期以来,瓶装燃气爆燃甚至伤(亡)人事故屡防不止,但更让人忧心的是,“带病”气瓶长期存在于充装和流通、使用环节,监管部门却囿于气瓶量大面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而导致相关隐患得不到根治,而监管机构多、日常安全监管不能有效衔接更令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时刻提心吊胆。
气瓶在充装、运输、配送、存放、检验、使用的链条中不断循环,到底应该如何提高监管效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在每个环节把好“质量安全关”?这关系民生,关乎社会稳定。
2021年以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涉瓶装燃气违规行为,排查严重事故隐患11项,立案7宗,罚款47.7万元,有效防范气瓶安全事故发生,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市场环境。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开展突击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充装无码瓶、过期瓶、报废瓶行为和翻新“黑气瓶”行为。去年以来,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6项,排查严重事故隐患11项,落实整改17项,立案7宗,罚款47.7万元;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143669只,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1159只,检验工业气体钢瓶1099只,报废工业气体钢瓶32只,监督抽查液化石油气钢瓶100只,发现7只不合格。
此外,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1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建立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更换电子充装秤130台,为121.2105万只气瓶设置安装二维码;并上线了汕尾市气瓶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完成气瓶登记、充装、检验等环节全过程可追溯监管,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提高部门监管效能,提升气瓶质量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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