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每年都有许多儿童被火灾夺去生命。同时因儿童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也不在少数。
去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立足本地实际,在全市推行“灭小火、复小盘、办小案、追小责”的“四小”火灾追踪闭环机制,对建筑物构筑物火灾100%开展现场复盘、警示、追责,切实压实责任,遏制“小火亡人”。2021年我市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3.93%。
该支队在全市范围实行“一镇一队”策略,完成41个专职消防队100%配齐登高、破拆、灭火器材,落实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实名登记、实体运行、实战化训练机制,不断提升乡镇消防救援队伍“登高—破拆—灭火—救援”能力。2021年全市440起火灾中,112起由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自行扑灭,占比达25.4%,比值同比上升19.7%。在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根据火灾类型与影响,在县(市、区)范围内,组织镇街分管消防负责人、村社区干部、类似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召开火灾复盘现场会,对起火建筑基本情况、火灾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火灾原因调查情况等进行现场复盘,结合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一家受灾,万家受教”的警示效果。
同时,我市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落实火灾调查分级机制和全市消防救援站实施火灾登记调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由各队站负责登记轻微损失火灾案件,由各大队负责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的火灾原因调查,对因场所存在突出隐患或管理过失引发的火灾,按照涉火案件要求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此外,根据火灾延伸调查情况应对火灾中暴露出的具有代表性隐患或普遍性隐患,对履行属地管理或行业监管职责过程中明显存在的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到提请当地党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根据调查情况实施约谈与处分,切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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