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个人能力高低,往往从他的工作过程所采取的方法就能一眼而洞穿。个人能力强的人,他的工作方法很恰当而且效率高,做事周全且有理有据,信服度高。反观没有能力的人往往就是粗暴、野蛮、胡作非为。硬性地怼上去,不仅仅完成不了工作而且做一次少一分支持;做一次多一分埋怨,最终搞得一团糟,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处理硬怼而产生的新问题。接着就是强迫甚至违法的做派搞到民怨沸腾!没有能力的人做事是把好事做成了坏事,把好形象、好印象做成了反面角色,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做着做着事情就变味了、离题了。
某个小区是存在某种不合法的隐患,相关组织、团体按规定处理,发了通告也给足了时间整改但是期限一到不见有检查整改结果的人员、组织和单位来验收,久而久之整改好的现象又被旧时不合法的现象取代了,也就是又“打回原形”了。然而时隔多月,再次发现问题所在却采用了大喇叭广播的方式“通知”所在小区的居民完成整改。这工作方法,是实在的,我挺无语的。
首先,若干月前已经要求过整改,小区居民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但是整改之后长时间不见有检查,某些组织、团体说好了的检查并没来,说好了的“如果不按整改要求整改会有怎么样怎么样的强制措施”而处理的情形没有出现,谁知道那次所谓的整改到底是不是开玩笑的?此时也就怨不得人们又陆续回到从前的生活方式了。这是做事有始无终的行为导致的,就是我们常说的“虎头蛇尾”的工作作为决定的,所以一切责任应当由小区居民之外的组织、单位负责!谁叫你们说话不算话?说要整改,整改了又不检查验收。
其次,发通知用高音喇叭喊话的方式,而且还指名道姓某个小区,这让外面的人听了,这个小区的名声和形象还要不要的?如此作为是不是已经侵犯了小区的声誉权?所有住在该小区里的居民的名誉权是不是已经被冒犯了?如此工作方式粗暴简单,有考虑他人的感受吗?有考虑违法与否吗?
再次,既然要以发通知的方式来告知居民们停止某种不合理的行为,那么逐一门户发放通知并规定时间整改,很难吗?究竟是懒惰不如此作为还是真的不能做?没有正式的发放通知并郑重告知不整改的后果,同时又不能说到做到的去检验整改结果,这样的所谓整改,得整改到猴年马月方有效果。所以方法不对,一切工作能力不足的现实就暴露出来了。
有时候不能说得太直接,事情不能描述得太详细,写帖子打个囫囵比喻和打打擦边球。只是希望有些人有些组织有些团体能明白有人给足了面子,能认真地做好工作的就别把事情变成过家家的模样。工作方法怎么样,是直接映射一个人的能力的,多个人的能力又映射一群人的能力,希望拿点诚意出来办事,让那一份工资拿得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