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喜被控受贿的数额是5.46亿余元,这些钱他几辈子都花不完,平均计算,每年敛财超过3200万元,日均敛财8万余元,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实在是贪婪无度,腐败透顶。从指控来看,李文喜真是什么钱都敢要。其中“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而受贿,实在是突破了作为一名警官的底线。他为钱而让别人逃避刑事追究,自己却因此而要受到刑罚,实在是咎由自取。
讽刺的是,李文喜还曾大言不惭地说“作为省公安厅厅长,我就是全省人民的门卫、更夫,让全省父老有个安宁”,现在看来,他的无耻只有他的贪婪能够相比!
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泉之鱼,死于芳饵。一些贪腐官员沉湎“美食”“芳饵”,甘于被“围猎”,从被动接受“要我贪”,到主动伸手“我要贪”,终至踏上身败名裂的不归路。因为缺少对人民、组织、法纪应有的敬畏,少数人转而拜倒在金钱脚下,以致于在贪腐之路上越滑越远,最终堕入无底深渊。
关于贪得无厌之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有直白的描述:“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一首《好了歌》,唱尽人间百态,但至今仍有人毫不顾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劝诫,不惜以身家性命和家庭幸福为代价,以飞蛾扑火之姿铤而走险。包括李文喜在内,诸多落马贪官一次又一次演绎了这样的悲剧。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腐败之恶,不仅祸国殃民,更是对个人和家庭的毁灭性打击。“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纵观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莫不肇始于信仰的坍塌,初心使命的丧失。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将浩然正气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既是一种个人素养,更应该成为一种行为准则——“正己”才能“正他”,“律己”然后“律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能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才能坚持正确的权力观,让党员干部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确保权力不会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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