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的老百姓与人交易总有一种心理:不相信卖方。所谓“奸商”、“奸商”,在那些百姓心里,世世代代都是有固定认识的,即“无商不奸”。所以,商家说什么,买的一方总是怀疑,本着一种“总有奸人要骗我钱”的思想去做交易,那就十分不爽了。
商家摆出的价格是明的,人家的利润是暗的,如果觉得他们卖贵了,大不了换别家买去,既要在这一家买东西又处处不信任这个卖家,弄得自己形象很难看而且双方关系不好,给人脸色看,这又何必呢?买点东西都那么纠结,还买什么呀?
“逢商必奸”吗?我看未必。但凡说出“奸商”或者“无商不奸”的话的人,可以断定是没从事过商业经营的或者家里人没人经商的,否则他们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在汕尾这个地方,千万别把所有商家都认定为奸邪的人。因为很多商家所打出来的价格已经是利润空间很小的,有的甚至已经是倒贴了的!再说了,世界上没有买卖是不顾商家利润空间的,如果仅仅为了满足买方自己的意愿,那些买卖就是饿死卖家的,汕尾人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买的要吃卖的要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做交易就是要让商家多少赚了点的,要不然那就不是买卖而是慈善!大凡只要自己买得便宜,买得满意的价格,那都是自私自利的!对商家的不信任,程度再严重也不能如此!买的就要吃、要生活,卖的就活该亏本?饿死吗?
讨价还价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外国没有讨价还价,在超市里也不见有汕尾人找超市讨价还价,但是在街市上,很多汕尾人就要讨价还价了。超市怎么不敢讨价还价了?这倒是去讨价还价啦?怎么怂了?有本事上超市讨价还价啦!那么喜欢讨价还价!外国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出了国怎么就乖乖地看价还钱?符合逻辑的讨价还价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但是很多弱智、低能、自私、恶毒的讨价还价就应该被禁止了!比如说,为了自己买得便宜枉顾卖家的成本价拼命往卖家亏本的价格还价,卖家不肯卖还要辱骂卖家,说卖家“买不熟”、“不会做生意”等等。这是讨价还价?这是抢劫好不好!这样的讨价还价是不应该出现的了!在汕尾这个相对于其他地方比较落后的地方,人们的思想应该有所长进才对!
买卖双方都是人,卖的一方是要赚钱养家糊口的,人家要不是为了这一点儿,他们来做买卖干嘛?买的一方如果觉得人家卖得贵,大不了别买,换一家!又不是只有他一家在卖也不是非得买不可,何必搞得那么自私呢?所以奉劝一些人别把自私自利的心态带出来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