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安全从“头”开始!不戴头盔全城曝光(第二期)
作为一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必须戴好头盔再出发!
为最大限度压降涉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减少减轻事故引发的损失和伤害,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部署,海丰公安交警持续出动,扩大查处区域到农村接合部和农村道路,扩大查处时间范围在夜间对无驾驶证无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酒后驾驶的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处行动。
8月12日早上8时至晚上12时的行动中,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3宗,其中酒后驾驶4宗(其中涉醉驾1宗)、无佩戴安全头盔68宗、查扣摩托车电动车68辆。
今天,我们将继续曝光 这些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
曝光台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
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二、三轮车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顶头盔看似不起眼 却是生命的防线戴上的是守护,系上的是平安
海丰公安交警也将继续严查
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海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