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振兴我市乡村产业,首先要坚守耕地红线,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谨防借“振兴”之名,违法占用甚至非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由此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2017年,中国谷物自给率为98.04%,保障口粮自给基本没有太大的风险。当年全国进口大豆9552.6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如果将大豆计算在内,粮食自给率2006年跌破95%的基本自给线,2012年跌破90%的安全水平线,2017年下降至85.26%。因此,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这根弦仍不能放松。
其次,要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乡村产业发展要依靠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此,要赋予农民充分的自主权,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亿万农民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中来,让农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红利。
同时,要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并采取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从根本上改变长期制约农业发展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和小农生产方式。还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推动城市资本下乡,开发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发展现代乡村产业。要知道,引进城市资本不单纯是资金,而是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管理和营销经验等的综合体。
最后,要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作用,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力支撑。我国乡村面积大,村庄类型多,乡村产业发展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因村施策,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村庄,实行差别化策略,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人才和政策支撑。
要鼓励和支持科技下乡、人才下乡,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并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乡村产业发展给予相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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