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12-1 12:03 编辑
李伯65岁了,原来在一家规模颇大的工地当厨师,因为年纪大,就被老板解雇了。他很不理解:干得很好的,无病无痛,工友又和睦相处,有说有笑,现在要回农村老家了。所以他很不情愿。老板也不情愿,告诉李伯:政府有文件禁止超龄农民工,他也没有办法。
近日,多地发文规范建筑业用工年龄管理,超龄农民工告别工地后的出路问题引发关注。一些农民工表示理解,“年纪大、反应慢,一旦出事,家庭不堪重负。”有人则担心收入受影响,也干不惯别的。限制或禁止超龄农民工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初衷是好的。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作业多,具有高危特点,超龄农民工体力下降、反应变慢,风险指数上升。规范用工年龄,是对高龄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是安全生产所需。
告别工地,不能告别保障。很多超龄农民工并不是闲不住,而是不能闲。他们可能来自偏远地区,在城镇工地干了一辈子,一旦告别工地,谋生恐怕就成了问题。如果返乡,他们也要面临就业和收入的困境,加上没有退休金支撑,养老难以安心。因此,不能一退了之,要周全妥善安排好高龄农民工的出路和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不宜搞“一刀切”,将所有超龄农民工都辞掉,应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分类施策,做妥善安置。有些身体素质较好,仍能在建筑工地干的超龄农民工,可否安排无需高空作业、体力消耗相对少的工作?一些超龄农民工是否可转变工种或引导转型,比如从事门卫、保管、保洁、装修等工作?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超龄农民工日益增多。各地政府需未雨绸缪,基于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的原则,尽早建立相应保障制度,为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让他们能够较为安稳地“退休”,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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