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1. 全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加强主动报备报告 ● 近7天内有新冠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汕,在入汕前请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报备”或拨打村(社区)电话进行报备,并在抵汕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市民接到电话、短信、健康码异常等涉疫风险提示时,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 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司机报备码”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作业场所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抵汕后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3.全面实施“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我市高速公路出口、高速服务区等均设有便民核酸服务点。往来旅客、货车司机、自驾游司乘人员等从外市抵达汕尾后,请主动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4.强化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主动向医生报告7天内旅居史。
5.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6.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7.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近期非必要不赴新疆,西藏,内蒙古,河南郑州,黑龙江绥化,重庆,甘肃兰州,青海西宁,河北石家庄,陕西榆林,山西大同、忻州,湖北武汉,广州,佛山顺德,湛江廉江等发生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8.强化四方责任落实 强化个人、单位、属地、行业“四方责任”,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娱乐场所等密闭、半密闭场所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强化清洁通风消毒,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倡导查验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健康管理方式要求 居家隔离: 1.最好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 2.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3.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社区管理人员。 4.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5.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者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外出需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 6.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及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消毒。 7.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居家健康监测: 1.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 2.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和消毒。 6.尽量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提倡分餐制。
高、低风险区查看方法
【扫描下方葵花码】
入汕货车司机报备码 【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请扫描下方葵花码进入报备页面】
来源 :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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