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行程轨迹的通报 2022年12月1日晚上至2日早上,我县在外市来(返)海居家隔离人群监测排查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女,居住在公平镇新城社区振兴八街,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2:男,居住在平东镇新平村委新湖村,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3:女,居住在城东镇新城和樾小区,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1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1月27日19:50至20:49 从外市搭乘高铁(G7290次06车厢)到汕尾火车站。 11月27日20:49至22:10 搭乘小汽车(粤NFF957)回到公平镇新城社区振兴八街家中,之后居家无外出。 11月27日至12月1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2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14:00至16:40 搭乘小汽车(粤AAE7919)从外市到陆丰市霞湖收费站。 12月1日16:40至17:30 搭乘小汽车(粤N1E996)回到海丰县平东镇新平村委新湖村家中,之后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3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13:56至16:22 从外市搭乘高铁(D7149次06车厢)到汕尾火车站。 12月1日16:22至17:22 搭乘小汽车(粤NYF330)回到海丰县城东镇新城和樾家中,之后居家无外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镇(场)、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