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当天下午,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市慈爱公益志愿者协会,在汕尾高铁站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因此,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十八大以来,汕尾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汕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之路无止境。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视法制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高质量立法,为汕尾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积极作用,使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良法促进汕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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