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是全国13块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中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诞生地。品清湖魅力无限、金町湾风情万种……作为见证汕尾发展的门户、对外展示汕尾形象的窗口,汕尾市城区始终把食品安全当作重大民生工程,凝心聚力共筑食品安全善美之城,市民游客舌尖上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用心用情用力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11月1日,汕尾市城区召开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城区副区长颜木羽作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开展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发挥联合联动执法作用,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定创则必成的决心,全力完成城区创城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创建目标任务,要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迅速吃透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及各单位职责,压紧压实创建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建任务有专人抓、有专人管、能落实。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1月16日,城区召开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猪肉等农产品入市流通管理、打击私宰滥宰和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吴斐斐进行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舌尖上的安全”抓紧抓好、抓实抓细、抓出成果;要聚焦重点难点,着力突破影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层层障碍。要严肃生猪屠宰检疫纪律、严厉查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猪肉及猪肉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日前,城区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履职情况报告制度》文件精神。区委书记肖勇科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海棉,区政协主席欧阳柳参加。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务必强化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兜牢食品安全底线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这项事关民生民心的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议强调,要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线索溯源能力,深入研判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形势,做好农兽药物、食品加工等领域的监测工作,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出厂检测制度,把好产品出厂第一关。会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的是提高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几十万城区市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城区相关负责人说,城区的目标不仅仅是拿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荣誉,更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城区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12月6日早晨,记者走进林埠综合市场,生动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一个个摊位拾掇得整洁利落,市民在摊位前精挑细选。说起食品经营管理的变化,肉类经营者傅先生说:“监管严格了,经营规范了,市民放心了。实在不放心的市民,还可以到市场里的食品快检室里去测一测。”发生在街头巷尾这一幅幅食品消费的画面,有着共同的底色:城区在关系到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治理上,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通过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建制相结合、监管与打击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护航“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构建起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做好生猪稳产保供,让群众端稳“肉盘子” 12月6日凌晨2点,汕尾肉联厂内灯火通明。工人们正快速地完成生猪放血、喷淋清洗等工序,官方兽医、肉品品质检验员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陆续将这些生猪产品装车运往城区的肉菜市场及生鲜门店。“目前厂内日屠宰加工生猪近300头,相比日常屠宰量增加了20%-30%。”汕尾肉联厂负责人江先生介绍,为确保疫情期间市场供应充足,屠宰厂每天从21点忙到次日凌晨5点。同时,为保障运力,准备增加冷链车和肉品品质检验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猪肉充足供应。
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黄思达表示,通过“三保一稳”(保数量、保质量、保畅通、稳价格)主要措施,进一步稳定生猪产能,确保生猪市场供应,城区的猪肉供应是有保障的。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显示,11月18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24.49,比17日上升0.10个点,截至当日14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34.00元/公斤、排骨31.80元/斤、特价后腿肉15.80元/斤……12月6日上午,在香洲街道吉祥路老乌猪肉店,案板上摆满了猪肉,供应充足,肉摊前有不少市民在选购。家住附近的林女士说,市场猪肉不但供应充足,价格也比较平稳。 城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和保供部门,将确保城区猪肉“供应足、质量好、价格稳”。一是开展猪肉价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生猪市场进行了大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猪肉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督促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猪肉市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故意渲染涨价氛围、制造恐慌情绪的行为。二是及时告诫提醒。进行检查的同时,强化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醒商家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严厉惩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监管平台作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答复,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强化社会监督。“我们将积极扛起抗疫情、保供应、稳价格的政治责任,加大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力度,稳住防疫物资、民生商品等重要市场价格,确保商品供应有序、市场物资充裕、人民生活无忧。”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曾昭好说。 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全力维护市容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打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柔性劝导促管理。执法队员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大对城区流动摊贩的宣传和引导,登记临时摊点信息,并向其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规范经营。同时加大城区日常巡查,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对流动摊点活动的预见能力、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有力度。根据流动摊贩集散的时间和规律,组织执法队员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对前期教育劝导后仍屡教不改的流动摊贩,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使其从根本上意识到占道经营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三是紧抓长效管理,高压态势保市容。今后将持续加大城区流动摊点整治力度,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执法、集中整治等方式,加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步行街等重点区域摆摊设点行为整治力度,以严密的巡查,及时发现;用落地的行为,及时处理,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有效规范市容秩序。同时也呼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净化城区市容环境,争做“城市守护者”。今年以来,共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5200多家,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7100多宗,检查上路“泥头车”2000多辆,纠正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行为5700多辆次,累计拆违治违面积约12.58万平方米。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水平,全面推动城市品质再提升。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城管人就应有新担当、新作为。”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王金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上下功夫,在行政执法上规范化、服务化上多提升,下足“绣花”功夫,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来源:中国食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