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春节习俗(1) 客家是汉族的一个民系。“客家”这个称谓始于明清之时,形成时间相对晚近,故而“客”主要是相对于原住民以及较早形成的广府人而言的一个他称,后逐渐成为整个族群的名称。 清嘉庆十三年(1808),客家人徐旭曾在《丰湖杂记》一文中提出,客家先民“乃宋之中原衣冠旧族”,为避元兵而举族南下,迁徙至闽、赣、湘、粤边境,筑室垦田而居。当然,客家民系的确立是由多次迁徒形成的,迁徒的次数在学术界一直未有定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罗香林的“五次迁徒说”:第一次迁徙发生在晋末到隋唐之间,自五胡乱华之后,山西、河北、河南一带的汉人南渡黄河避难,最远者已经到达赣省中南部;第二次迁徒是因唐末黄巢之乱,原先迁至赣北的中原人再次迁至赣西、赣南、闽西、闽南及粤东、粤北,其中最远的已经到达惠、嘉、韶等地;第三次迁徙则发生在南宋末年至明初,随着元兵的南下,赣、闽的客家先民随宋室退至粤东、粤北,这次迁徙对广东客家民系的形成有关键性的作用;第四次迁徙是在康熙初叶至乾嘉之际,由于内部人口膨胀亟须对外发展和清代“湖广填四川”的政策等原因,一些客家人又自粤东、粤北、赣南迁至粤中、粤沿海地区、粤西、赣西,以及川、桂、湘和台湾等地;第五次迁徙则在同治以后,受太平天国运动及土客械斗事件等影响,粤省中部、东部的客家人被迫再次迁至高、雷钦、廉等地,甚至远徙广西和海南。在这五次迁徙中,第三次迁徙影响最大,客家话自此褪去了中州口音并形成客家方言,而且客家人口大本营亦开始由赣南转移至闽西和粤东北。在这之后,虽也有第四次、第五次客家人外迁,但是已成形的语言与风俗习惯却基本不再发生大的变化了。 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客家先民为“中原衣冠旧族”,而客家文化中也确实保留了较多的中原文化因素,但是在南下迁徒、定居的过程中,又不免会受到一同南下的江淮移民,以及定居后杂居共处的畲瑶等少数民族的文化影响。有学者便指出,“中原汉文化在与当地土著文化的排斥和融合中形成了独特的客家文化”。因此,一些学者将客家民系界定为:“南迁汉民于南宋末年至明末清初,在赣闽粤边区与畲瑶等土著融合而形成的、具有独特方言、文化、风俗和特性的一个汉族民系。” 按照方言的分布统计,客家人在广东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东起粤东山区,经粤中绵延至粤北一带,其他广府或闽语区也有许多散居的客家村落,这与明清两代客家人在广东的播迁有关。为了更好地呈现典型的客家春节习俗,本文阐述的对象以客家集中分布的区域为主,包括梅州、河源及其所辖各县,韶关所辖始兴、新丰、乐昌、南雄、翁源、乳源县,清远所辖英德县,惠州市区及其所辖惠阳、惠东县,深圳所辖宝安区以及揭阳所辖的揭西县等。 客家先民入粤的时间较广府及潮汕稍晚,富饶的地区也被其他两个民系所据,所以只好与畲瑶等少数民族毗邻而居,杂居在粤东、粤北等内陆山地。山区交通闭塞,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墟市形成较晚,商业也不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贫困。另外,由于山地少而贫瘠,所以经数次迁徙而来的客家人又不得不播迁至广东其他地方,所以,客家民系的形成可谓是一部迁移史。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和生存环境下,形成了客家人勤俭刻苦,重名轻利的性格以及对自身文化的强烈认同感。客家的不少春节习俗,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些独特的区域文化。 首先,客家民系的分布虽较分散,但许多春节习俗如“人年假”、“大吉水”、“点年光”、“送穷”等,在粤北、粤东或是在广府,闽语区散居的客家人当中都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像“照虚耗”、“送穷”、“鞭春”,“人日吃七样菜”等客家年俗还延续了中原或荆楚的岁时民俗文化传统,这既表明了客家民系的族群来源,又体现了该民系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以及在这种认同感的支持下所表现出来的对传统习俗的维持和保存;其次,由于地处山区,经济发展缓慢,客家春节文化中仍有较强的农耕色彩,例如客家各地流行的舞春牛,便是由立春日的春祭、迎土牛发展而来,此俗并不见于广府和潮汕地区,却恰好体现了客家春节习俗中遗存的农业文化因素;此外,客家春节习俗的一大标志就是对春节主要时间的界定,即从腊月二十五日“人年假”到正月初五“出年假”,在这个时间段之外的其他时间,贫穷的人家都要出外劳作,小孩也要正常温习功课,这与客家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关,也体现了客家人勤劳刻苦的一面;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粤北、粤东的韶关、梅州等客家地区同畲、瑶、壮等少数民族长期杂居共处,所以生活习俗多少亦受到他们的影响,例如粤北客家人喜欢年末在山间敲打锣鼓,便与连山、连南瑶族的春节风俗相类似,还有一些客家的歌舞活动,也与畲、瑶、壮等山居少数民族舞火龙、“歌堂夜”等习俗的影响不无关系。这在客家民系的“稳定性”之外,又体现了其在迁徒历程中,与周边族群相互融合、共处的另一特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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