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坟爷”案涉嫌漏犯漏罪未立案、从犯林汉招一审七年、重审期间竟被取保候审,有无保护伞?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坟爷”林耀昌等人诈骗贷款6030万元,其中林汉招名下2780万元。林汉招一审被依法以从犯判处七年,二审发回重审期间于2023年1月12日竟被取保候审。
纵观,“坟爷”林耀昌团伙系列案件涉嫌漏犯漏罪此前久拖不决,2020年汕尾市检察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至今也未被立案;原陆丰农信社刘昭群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追逃20月未归案,却涉嫌组织保护伞及律师打捞“坟爷”无罪;汕尾市检察院、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多次函告陆丰市国土局明确涉案土地的地类性质,而被该局原主要领导涉嫌滥用职权、推诿、搪塞,导致第三方重评鉴定工作无法及时推进;“坟爷”案重审,其律师被举报涉嫌提供虚假证据,但法院等有权部门是否已受理,未回应。
反而,林汉招被取保候审,且林汉招早于2013年,涉“坟爷”林耀昌非法经营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园非法经营案,却原局领导与716专案组个别人员涉嫌规避侦办及其他原因,而当时林汉招、“坟爷”姐夫林某粒等人闻风逃避未到案接受依法调查,最终“坟爷”林耀昌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却被作不诉。但涉嫌违法所得也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林汉招与“坟爷”林耀昌诈骗的该笔780万元贷款,是“坟爷”林耀昌被警方刑事通缉期间,使用早被厦深铁路征用的其中一块土地近4800平方米(2009年征用,2013年评估作抵押贷款)、利用“广东某诚评估公司”(后期获悉该公司背景庞大,但背景如用于包庇“坟爷”或林锦胖,将是双重性质,建议慎重考虑)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林锦胖等人为其办理抵押登记而实施的。
“坟爷”团伙案件是否涉及一些干部领导甘愿充当其保护伞,唯有请求汕尾市纪委监委依法查处。同时,请求尽快查处林汉招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相关法官或院领导是否涉嫌违规操作,或是否涉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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