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案从犯林汉招被取保候审,汕尾市检察院依法受理监督要求
“坟爷”林耀昌团伙贷款诈骗案,林汉招名下2780万元,一审依法以其从犯判决七年,二审发回重审后已开庭,但未经依法判决,却先被林汉招取保候审,引人质疑是否保护伞干预,企图为主犯“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罪“改头换面”减罪???
汕尾市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坟爷”林耀昌、林汉招贷款诈骗6030万元,其中林汉招名下2780万元。
林汉招潜逃四年后,在2020年7月12日被抓获归案,至2023年1月12日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取保候审,为期两年六个月。
"坟爷"林耀昌从第一笔贷款本息逾期不还后开始,就以多家空壳公司、伪造流水、虚假评估、销毁账目、获取贷款后拒还、被通缉时仍伙同“林汉招”利用早已被“厦深铁路”征用的土地虚假评估,作抵押诈骗贷款、套现进行违法活动,短时间内诈骗9笔共8230万,移送审判为5笔共6030万,一审领刑无期徒刑,重审两年期间经依法补查证据更充分、加强。
实名举报人希望汕尾市检察院依法撤销林汉招取保候审的决定,对其重新羁押,与主犯“坟爷”林耀昌一并依法判决,并查处相关法官涉嫌枉法的问题。
如发现法院改变检察机关起诉和一审法院判决的贷款诈骗罪的罪名,或重罪轻判的情况,应予依法提起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