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2023年2月16日,公平派出所经研判摸排,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陈某健(男,4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经查,2022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陈某建在陆河县做装修工程期间,认识一名罗姓男子,罗某谎称有一笔劳务款需陈某健提供银行卡。2022年12月5日,陈某健银行卡转入人民币6000元后,陈某健亲自到银行取出现金交给罗某。经核查,该笔资金为2022年12月5日受害人王某被网络诈骗案的涉案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健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现该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懈怠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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