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城市的管理群体是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的,对市民也有很具体的要求。毕竟“文明”的主体还是市民以及市民的日常生活、生产。所谓创建的“文明”,此“文明”只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的一小部分而已,然而就人为主观上所要求的“文明”,我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需要追赶。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条件还不够。
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市民:
1、言行文明,人际关系和谐。
2、遵守公共场所道德。
3、文明出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4、爱护公共设施。
5、维护良好的人际互助。
就我们现在的现实城市生活来说,这五点要求,扪心说一句,我们有几点能达到要求?有几点基本上可以满足要求?有几点我们能长期维持下去?
我们就拿“文明出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来说吧。未成年人驾驶机动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头盔,摩托车、电动车或挂假牌或挂过期的临时牌上路,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摩托车在快车道慢行,摩托车、电动车甚至自行车在行驶中突然停车原地接打电话、并排慢行、突然调头或拐弯以及急刹、冲红灯、逆道行驶、恶意超车和别车、乱停乱放、停在斑马线上甚至超出斑马线外等红绿灯等等这些一点儿都不符合文明城市的要求。
鉴于我们现存的交通乱象那么多,我们的整改并非一年半载可以完成,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交通乱象是长期以来缺乏管理、管理水平不够以及不管理、乱管理、甚至放纵所致。我们就文明出现、维护交通秩序这一点都符合不了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哪怕检查之日加大人力短时压制得很好看,那又如何?一个生病的人装得再有精神,他依然是一个病人,这点事实在彻底治好病之前是不会改变的。由此可见,我们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这条路真的好长好长!
其他的诸如海边街上看到的不文明养狗,即让狗只随地大小便和遛狗不栓绳!海边街闻到的恶臭味和草丛凉亭以及照壁犄角旮旯里传出来的尿骚味等等,这都是与文明背道而驰几百亿光年之远的现象。还有打架的、吵架的、乱丢垃圾的、随地吐痰的、破坏公物的、标志性建筑上刻上人名或污秽字句的……我想“文明”二字都是与这些没有关联的吧?我们市面上的垃圾桶都不够,某些地方的电线杆下、变压器下、大树下、垃圾桶周围、墙角边、街道口、花丛里……都成了垃圾堆,这还怎么好意思说“文明”呢?
我们真的需要“文明”吗?如果真的需要,而不是仅仅为了虚名的话,那就应当立足于我们的实际,扎扎实实的把民生中的不文明现象逐一解决了。文明不是“创建”出来的,而是植入人民心里深处并成为一个市民合格与否的标志的生活的习惯性行为!欲速则不达,强扭的瓜不甜,我们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的把所有不文明的现象一个一个的发现之、解决之,维持文明,持之以恒。教育与监督并重,日常管理无论是执行者还是普通市民都应该努力学习并做到文明的要求。放弃本末倒置的驱赶小商小贩的做法,追着底层群众养家糊口的工具与方式跑,是不能让城市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就算流动商贩都清零了,没人摆摊了,那就文明了吗?其他地方的不文明现象也不会消失,有些不文明已经成为了顽疾,我们却顾若惘闻,好像摆摊就是唯一不文明的现象那样,驱赶掉地摊就能成为文明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样的“文明”也太廉价了。
我们历史悠久的千年古县海丰,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辍下猫毛喵下声,火烧抡遍也唔知”。这句话说的就是本末倒置的现象,只计较、关注无关重要的东西和鸡毛蒜皮的事情,全神贯注地把一切资源浪费在旁枝烂叶上;做事情用错了方法,努力错了方向,做了无用功,反而错过了真正应该做的事情,被人瞒天过海、暗度陈仓了。有点“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可笑又有“周郎计谋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败笔,最无奈的是,错了还不知错,还继续在错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底层群众的苦中作乐的讨生活方式和手段就是“猫毛”,那些真正不文明的现象、行为、习惯等等就是“火烧抡遍”的现实。
小商小贩是可以加以管理的,这也可以成为城市文明的一个耀眼要素。文明城市的创建不是要“全民参与”吗?汕尾超大的地摊经济规模以及他们的从业者也是“全民”中的一份子,我们不应该让他们也参与其中吗?要整齐可以规划,,要卫生可以管控,这一切都是可以规定的,甚至下命令的、立法也是可以的。一刀切的驱赶、压制,本来就是不文明的手段,以不够文明的行为要求别人做到文明,这可能吗?故此我们的文明之路,真的还很长很长,至少现在还无法测量有多长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