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爷”贷款诈骗罪一审无期,二审重审被汕尾市中院改为骗取贷款罪六年,举报人请求有关部门和媒体朋友们依法监督,建议汕尾市检察院依法抗诉
"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主观犯罪证据确凿,从第一笔贷款本息逾期拒还开始,就以多家空壳公司伪造流水、虚假评估、销毁账目、获取贷款后拒还,被通缉时仍伙同林汉招使用早被厦深铁路征用的4800平方土地进行虚假评估,作抵押诈骗贷款、违法套取现金进行违法活动等,短时间内诈骗贷款 9 笔共8230万,移送审判为5笔共6030万,一审领刑无期徒刑。
重审两余年期间,经依法补查后证据更充分加强。其一,佳明评估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追诉;其二,刘昭群等人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立案通缉;其三,被徐思宏转移还贷的2000万犯罪资金已依法补充冻结;其四,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追诉;其五,陆丰国土局林锦胖等人涉嫌帮助"坟爷"利用被征土地的他项权证办理抵押贷款等行为,已被陆丰市纪委监委立案;其六,另一家涉嫌虚假评估的建诚评估,已查明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存在评估人员不具备评估资质、签名评估师未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等违规失职行为。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这样强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坟爷”案件性质是贷款诈骗,而不是骗取贷款,但凡有基本常识的人都不会混淆,汕尾中院法官如此改判,不得不令人质疑有保护伞干预,不得不令人质疑有枉法嫌疑,举报人请求有关部门和媒体朋友们依法监督,建议汕尾市检察院依法抗诉 。
另外,“坟爷”林耀昌团伙案件漏犯漏罪被久拖不决,“坟爷”贷款诈骗罪被改变为轻罪“骗取贷款罪”,从无期被变为六年等问题,涉嫌存在保护伞捆绑共同打捞“坟爷”林耀昌团伙,希望汕尾市纪委监委主动彻查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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