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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 携手共建文明城 陆河交警提醒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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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7 17: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和遏制涉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查纠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交警大队宣教股 范小坝
  结合近期查处情况来看,我县市民的交通违法行为以以下两种较为突出,第一是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第二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此,陆河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要在取得相应驾驶证的前提下上路行驶,否则将处以相应的处罚。下来,陆河交警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记一分;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记者:彭晓婷 李文辉 报道



来源:陆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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