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曝光】海丰公安交警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 无证驾驶 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 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如触犯危险驾驶罪或事故后 逃逸更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承担严重的违法成本 小编将相关典型案例 制作成警示录 以警世人 希望广大市民 能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
以下为辖区涉及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违法典型案例
01 2023年05月15日,叶某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途经海丰县附城镇宏通路路段时,被路面执法民警查获。 经查,,叶某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叶某佳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02 2023年05月15日11时53分许,钟某平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236国道自黄羌镇往公平镇方向行驶,途经海丰县公平镇华盛服装厂路段,车辆与黎某明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黎某明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钟某平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查,钟某平的行为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钟某平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并处行政拘留一十五日。
03 2022年03月31日23时50分许,叶某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梅陇镇后围徐往梅陇镇人民二路方向行驶,经海丰县梅陇镇人民二路路口时被路面执勤民警查获。 经司法鉴定,叶某雄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04 2022年05月18日21时46分许,曹某华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海丰县梅陇镇郴州土菜馆往梅陇镇后围徐村方向行驶,行至海丰县梅陇镇后围徐路口时,被路面执勤民警查获。 经司法鉴定:曹某华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05 2022年04月07日08时40分许,徐某文饮酒后驾驶粤AXX73D号轻型普通货车,从海丰县梅陇镇新平村沿324国道往海丰县梅陇镇石南村路段行驶,途中与陈某溢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陈某溢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徐某文血液的乙醇(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06 2022年05月22日18时34分许,刘某东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从海丰县梅陇镇梅星古居村往梅陇派出所方向行驶,途中被梅陇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 经司法鉴定,刘某东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07 2022年03月23日22时20分许,陈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电动车,沿324国道往广州方向行驶,经海丰县梅陇镇金帝豪门口路段时,碰撞一小型客车后车厢,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陈某龙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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