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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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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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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暑假学生
办证专窗”服务的通告


暑假期间,为满足在校学生出国(境)证件及居民身份证件办证需求,汕尾市公安局特别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增设“暑假学生办证专窗”,在校学生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相关业务。详情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时至5:30。

二、服务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业务区,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街道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东北侧约80米。

三、服务对象
6至16周岁在校学生。

四、预约规则
为实现科学分流,减少因人群聚集、扎堆办理业务,“学生专窗”实行实名一人一号制,每日放号80个,分为上午40个,下午40个。建议先通过电话预约,再按预约时间前来办证。
预约电话:0660-3828203。

五、办事指南
(一)学生专窗可受理业务事项:
1、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
2、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3、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游签注。

(二)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换领的,需申请人(学生)本人到场,携带户口簿(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近期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单。同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身份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换领的,还需要携带原已过期或失效的原居民身份证。

2、办理出国(境)证件的,需申请人(学生)本人到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近一年拍摄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的回执单。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身份居民身份证。

(三)已持有效期内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学生,办理赴香港、澳门个人游或团队游再次签注(三个月内一次或一年内一次),可直接在办证大厅的智能办证机自助办理,若遇证件本身问题或机器故障的,可在现场寻求工作人员处理。

六、温馨提醒
专窗活动开始后,大厅可能出现在人员众多的情况,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的导服指引办事,并留心看顾孩子,注意安全。


汕尾市公安局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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