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7日),南都记者从“广东检察”获悉,日前,广东省汕尾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邓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邓涛利用担任东莞市道滘镇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涛简历
邓涛,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广东东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东莞市道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书记,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汕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