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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傲云峰违搭违建,相关部门超过合理期限不履行职责, 我强烈要求尽快拆除,必须拆除违法建筑,如违纪关系网通过后补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贿赂得到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请一定要严查,追责到底,不能让腐败分子钻空子,小区首层违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私搭滥建,严重安全存在隐患,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修建更大的塑胶棚顶,整治海丰碧桂园傲云峰违建的建议:要敢于直面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海丰政府机关人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主动调整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敢于照镜子,除病根,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剖析自己。同时,真抓实干,做实人,谋实事,传递正能量,以实干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对巡察督导,形成常态化的巡察机制。
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海丰县行政执法。
首先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执法要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程序意识,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依法办案,严禁相互推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升海丰县行政执法水平。其次行政执法要坚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高效、便民。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相关平台公开海丰建设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公开执法的标准、条件、程序、手续。公正执法,以民为本,保障民权。再次要整合住建、国土、综合执法队相关部门力量,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定期对海丰县碧桂园傲云峰各类建设进行巡查,发现违建,及时处理,对无合法建房手续超面积建设的违搭违建,依法拆除,对非法占用公用地严重破坏碧桂园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大家来观看看有没有像如下的履行职责?相关部门有没有贯彻到底?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第六条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七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第八条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十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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