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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碧桂园傲云峰14街11座首层业主私自改建房屋构造增加棚顶,侵占户外公共用地,近靠二楼住宅的四周,3次严重违法违规搭建塑料板顶不锈钢框架的建筑物,塑料属有害物质。这些简易永久性构建物属强占公共用地的违法违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两违”建筑物存在,晴天,塑料板顶收集的热气,如烘炉的烈火气直迫上一层住宅;雨天,雨点在塑料板顶,如鼓角齐鸣,严重影响二楼居民休息,存在严重的隐患安全问题。居民苦不堪言,精神和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强烈要求尽快拆除,尽快拆除。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违建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和违法建设工作,有效的遏制违法占地及违规建设行为,根据镇委、镇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镇控违巡查队的工作管理制度。
一、巡查工作职责
(一)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二)监督建房户严格按照房屋报建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三)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摄像、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四)积极协助县镇规划所、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五)发现堆有不绣钢条塑胶板等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六)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日内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请假;
(七)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1、不按规定巡查的;
2、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不按照规定报告、制止、上报上一级领导的;
3、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信息的;
4、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二、巡查工作制度
(一)巡查方式要求
巡查采用对巡查区域进行全面巡查、针对性重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等方式。应当每周对责任区内进行两次以上巡查,对重点建设地段及违法案件高发区要坚持不定期经常巡查,掌握工作主动性,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巡查频率,对违法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发现就查,抢建就拆”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遏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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