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二进宫”惯犯再“伸手”又被抓,海丰公安3小时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俗话说 “浪子回头金不换” 刑满释放后本应洗心革面,
重新做人 但有人仍不思悔改 又干起了“老本行” 最终迎来了“三进宫”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海丰公安联安派出所仅用3小时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财物,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案 件 回 顾 2023年9月19日8时许,海丰公安联安派出所接事主陈先生报警称:其位于联安镇坣头村的家中窗户被人撬开,卧室里有现金和首饰等财物被盗。接报后,联安派出所立即启动“快侦快办”破小案工作机制,通过缜密侦查,走访摸排,依托“一村一警”机制优势,凭借对辖区人员的熟悉,民警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系有多次盗窃前科人员庄某亮(男,31岁,联安镇人)。当日11时许,该所果断出击,在联安镇联英村嫌疑人家中将庄某亮抓获,并现场查获失窃财物首饰、玉器、旧纸币等。至此,该起入室盗窃案仅用3小时告破。
经审,犯罪嫌疑人庄某亮对其于9月19日0时许,通过撬窗进入陈先生家中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不可取 勤恳赚钱才是真 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红线 同时 广大群众也要增强防范意识 保管好个人财物 外出离家时锁好门窗 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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