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汕尾市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授予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其中,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城区捷胜镇东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佳权、海丰县城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黄信生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来源:汕尾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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