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1667|回复: 0

[陆丰] 这3人被罚,并责令整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20 09: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好候鸟“护飞行动”暨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动,近期,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巡查防控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和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以强有力措施为候鸟迁徙“护航”。




​2023年11月17日,在例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上堆村民谢*营(441522******142456)、蔡*(442530******29236X),大陂村民陈*明(441581******112410)为防止鸟类啄食自家种植的农作物,擅自在菜园地(果林地)拉设大网捕鸟,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镇执法队人员、甲西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相关人员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上述违法人员给予处罚金处罚,并责令整改。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445.png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448.png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451.png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454.png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457.png


微信图片_20231120095500.png



郑重提醒:鸟类虽然会取食伤害果实、种子,但也是捕捉果园及农田害虫的能手,很多鸟类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部分鸟类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鸟类,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农民朋友为保护农作物而采取驱鸟措施时要慎重选择,做到驱鸟不伤鸟。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甲西正能量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警情信息通报
[城事报料] 关于确认刘木庚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城事报料] 最新!汕尾品清湖南岸段滨海旅游公路鲤鱼头1
[热点资讯] 4名因救灾牺牲乡镇干部获评烈士,最年轻者19
[城事报料] 7金3银2铜!金牌全省第3...
[城事报料] 汕尾体彩店又升级了,新形象图已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