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引发火灾——行政拘留十日!消防安全无小事。近年来,因违规充电引起火灾事故不断发生。12月4日凌晨,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一居民楼就发生一起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起的火灾,造成了停在该居民楼外面的6部电动车被烧毁,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 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人员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该居民楼发生火灾后,据住户反映现场有多名人员被困。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12月4日4时44分,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119调派指令后,立即出动包括城东站、附城站、海城站5辆消防车2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并成功扑灭火灾、解救被困人员。火灾主要烧毁居民楼下的电动车与一些杂物,二楼、三楼窗户边晾晒的衣服和厨具被浓烟熏黑,电线融化露出铜丝,所幸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展开火灾调查,经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知情人以及查看监控视频,查明涉案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楼一住户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导致拖线板故障,引燃车辆,从而引发火灾。
根据案件管辖分工,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此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该案件,快速展开调查,并于2023年12月4日对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涉事人员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允许电动车合法使用,给我们出行带来便利,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切记遵守相应的规则、习惯,记得生命、健康、他人的权利维护重于便利,如果不当停放、违反充电程序、保管易燃物品不当引起了重大安全事故,那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来源:汕尾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