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2024年度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
二、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参保登记
01、曾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即可。
02、新迁入(或新入户)本地户籍等首次参保人员或2023年度断缴续保人员,可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
03、首次参保或者2023年度断缴续保的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学生,于2023年9月10日前由学校集中造册,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04、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按原渠道办理,由政府资助参保,无需参保缴费。
05、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同等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待遇。
06、符合中途参保条件需要在年度中途参保的人员,可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进行线下登记(职工医保变更为城乡居民医保的,须先行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后再登记),也可登录“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
全市:12345;
城区:0660-3600908;
海丰:0660-6225868、0660-6896686;
陆丰:0660-8518850;
陆河:0660-5633098;
红海湾:0660-3434996;
华侨:0660-8253593。
四、缴费方式
通过线上自助缴费、各地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代扣缴、职工医保个账代缴以及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
01、线上自助缴费
(1)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
(2)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热门服务→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微信小程序“善美村居”→热点服务→医保征缴→进入“粤税通”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5)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参保地选择“汕尾市”、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02、线下自助缴费
(1)村(居)委会代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银行卡到参保缴费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缴费;
(2)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或者村委会,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点击“我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点击“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清缴”→选择“刷身份证登录”或“其他证件登录”→阅读《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确认实名信息→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家庭缴费”、“代他人缴费”)→选择缴纳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认参保人身份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完成缴费;
(3)各地的办税服务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缴费。
03、其他缴费方式
(1)职工医保个账代缴: 职工医保参保人绑定亲情账号后,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第一步:绑定亲情账号。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粤医保”→业务办理→亲情账号绑定,按提示操作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第二步:使用个账代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亲情账号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业务办理→个账代缴居民医保(汕尾)功能,或携带身份证前往参保区划对应的村(居)委会进行个账代缴。
(2)银行代扣缴:参保人前往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录入银行信息,医保经办机构推送应征数据到税务部门,再由税务部门发起扣费指令,扣费期间请参保人确保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以及有足够的金额支付代扣的医疗保险费。
自助缴费可扫码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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