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三五成群
马路飙车,耍酷炫技严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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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翘头”、非法改装 往往伴随着 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炫技等违法行为 不仅产生巨大的噪音扰民 还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汕尾交警陆河大队重拳打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主动联合辖区派出所等部门,严密部署开展“飙车炸街”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严重超速、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翘头、“烧胎”)
陆河交警大队根据“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摩电“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易发多发路段进行巡查整治,12月9日至今,已查扣相关车辆9台,查获飙车案件3宗,涉案人员9人,根据法律法规已对涉案人员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下一步,汕尾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的整治和管控力度,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01 不少非法改装车辆会在路上“飙车”以寻求刺激,但车速过快,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车辆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2 “炸街车”噪音大,高分贝噪音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时:会使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增加驾驶人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等。
03 非法改装车辆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动作切勿模仿
马路不是赛车道、炫技场
行车安全不是儿戏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出行 严禁非法改装车辆 拒绝“飙车炸街” 汕尾交警将持续严查 还静于民 素材来源:汕尾交警陆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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